大家车网 2011-11-18 07:28 来源:新京报 作者:
西单撞人案开庭审理 被告人当场下跪道歉(2)
■ 讲述
疑犯:希望借撞人引关注
据李洪海此前在公安机关供述称,他一直感觉到有一个3000人的杀人集团,经常感到胸口疼。案发当天,他又觉得身体不舒服,准备到阜外医院就诊,但是开车到了案发地附近后,又决定先报警处理杀人集团。
于是,他在案发地附近两次拨打110报警,被告知在现场等候民警前去处理。李洪海说,在等候过程中,他还是感到紧张,于是就开车在附近转圈。转了四五圈之后,他觉得制造点影响才能让外界关注杀人集团,而此时他恰好开到西单附近,遂开车撞向了人群。
据其庭审时称,当时他也没想太多,也没看前面有多少人,开车撞了两个人后,前风挡玻璃就花了,因为看不清前方,继续往前开的过程中感觉又撞了几个人,“觉得影响差不多大了”,于是刹车,举着双手跑到在现场执勤的武警处,自称“我要投案”。此后,交警、刑警陆续赶到。
据旁听者称,昨日庭审时检方播放了当日现场的监控视频,证明了上述撞人过程,并表示李洪海当时时速为50公里。
■ 焦点
构成自首是否应该轻判?
据介绍,当日事发后,李洪海跑到在现场执勤的武警处,自称“我要投案”。据此,检方认定李洪海系投案自首。
李洪海的辩护人表示,至今李洪海不觉得自己有病,当日案发也只是想制造影响,其当场投案后,还曾叫路人打电话给120急救中心。
辩护人认为,按照《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建议量刑在3年左右。
但是昨日庭审时,检方提出,李洪海作案是想制造影响,其自我供述称撞了几个人后感觉影响足够大了才去投案,说明他的主观目的并不是要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因此认为虽然构成自首,但不建议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人物
行为古怪疑心有“杀人集团”
1979年出生的李洪海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据其辩护人介绍,李洪海当过兵,案发前几年来北京闯荡,在多个个体商贸公司当过司机,案发前几天刚刚和老板吵了一架,于是从原单位离职。“可能当时还动了手,案发时头上还贴着胶布。”其辩护人说。
据了解,案发前李洪海和妻子、孩子一家三口住在通州,家里有房有车,但是性格内向的他很少与外界往来,行为举动也比较古怪,总是怀疑有一个3000人的“杀人集团”专门盗取人体器官,因此经常感到恐慌,于是就在自己家客厅的沙发下面藏了把菜刀,还给家里加了两道防盗门。
李洪海的辩护人表示,案发前一年,家人感觉李洪海行为怪异后,就将其带到安定医院就诊,当时初步推断是抑郁症,但是其一直拒绝治疗,家人也没有办法。
昨日庭审时,根据检方出具的鉴定证明,经过与李洪海交谈,又采取了一些技术手段后,鉴定人员认为其有精神分裂症,但根据其作案后能主动找现场的武警,说明其有一定的辨认和控制能力,因此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 追访
被害人:路过西单后背发凉
9名被害人中,年龄最大的伤者是73岁的工商银行总行退休员工李某,昨日其未到庭。
另一名被害人范某是一名退休的新闻工作者,昨日上午近10时许,她在家人的搀扶下,拄着拐杖到庭。据其称,当天她到西单的超市买东西,因为年龄大比较谨慎,骑自行车时都紧贴着最右侧车道,没想到还是被撞飞,“好好走在街上就能出事,现在有车的人多了,人人手里都掌握着危险工具”。
就在西单附近上班的被害人李女士称,自己至今走到西单就后背发凉,不知道哪天还会被撞,“不能接受李洪海的道歉。”李女士说。
■ 声音
重型精神病人管理机制缺漏
昨日,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回龙观医院副院长王绍礼表示,西单撞人事件牵出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的问题。对于重型精神病人的管理,应该有一个全国性的管理机制。但目前全国很多地区没有专门针对重型精神病人的管理制度。“目前最缺的就是这样一个机制,北京做得还算不错的。”
王绍礼称,在北京,基本上社区都会有康复站,承担着对精神病人的管理任务,但这种康复站也是综合性的,不是纯精神疾病病人的康复管理中心。康复站会记录社区重型精神病患的情况,而且会有专门的医生定期去精神病患者家中家访,掌握病人的情况,督促他们定期服药。如果病人突然走失,康复站马上就能获得消息,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但王绍礼指出,如果是外来精神病患者,北京的社区康复站则无法掌握他的信息和病情。这种全国性的针对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管理制度和联动机制仍然缺失。
1 2责任编辑: 孟飞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