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1-15 08:10 来源:长春晚报冯丽媛 作者:
14日,吉林市10家基层法院对65名涉嫌危险驾驶罪人员进行集中宣判,65名醉酒驾驶人员分别被处以1个月至5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当庭,65人均表示不上诉。
据了解,自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吉林市共审理了危险驾驶罪案件79件79人,此前已宣判14件14人。14日,对65件65人进行集中宣判,目的就是对醉驾犯罪给予有力打击,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让所有驾驶员正视自己的行为,远离醉驾。
据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光华介绍,自“醉驾入刑”以来,吉林市79名醉酒驾车司机获罪,其中,无业人员36人,农民31人,工人7人,司机2人,个体人员2人,公务员1人。在79名醉酒驾车司机获罪人员中,有1名女性驾驶员,而永吉县无业人员宋某的检测结果为304.93毫克/100毫升,为79人中最高。
责任编辑: 杨小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