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1-11 10:30 来源:京华时报王秋实 作者:
4岁男童亮亮趁母亲不备,偷偷骑儿童自行车出门玩耍,结果被张某驾驶货车撞死。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判决张某和亮亮的监护人各承担一半责任。
今年3月,在密云县十里堡镇双井村,张某驾驶普通货车由南向北高速行驶,此时4岁男童亮亮骑儿童自行车由东向西上道路,货车右侧与儿童自行车前部接触,造成亮亮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时,亮亮的母亲刘某在家中打扫卫生,未留意孩子何时出去,等到发现时,孩子已经倒在血泊中。事发后,经密云县公安局交通大队认定,货车司机张某负事故同等责任;亮亮和其作为监护人的母亲刘某共同负事故同等责任。因张某驾驶的货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亮亮父母要求保险公司、车主及驾驶人张某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法院审理认定,肇事司机当天是在为雇主干活的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因此应当由司机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死者的监护人存在过错,法院判令肇事货车雇主在交强险责任范围之外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案件判决之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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