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1-03 08:03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记者2日从贵州福泉“11·1”爆炸事故救援指挥部了解到,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停放在事发地点的运输炸药车辆,存在未按规定运输路线行车和违规停靠等行为。公安部目前已协调河南、湖南等地爆炸事故处理专家赶赴福泉,参与事故调查。
据贵州省黔南州公安局通报的事故初步调查情况显示,福泉市永远发展运输有限公司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炸器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运输合同,运输炸药的两辆货车均属福泉永远发展运输公司,载有炸药总量72吨,两辆货车未按规定的路线行驶,违规停放在马场坪收费站附近的检测站时,一辆货车燃烧,发生爆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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