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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东高速公路10月20日起实施计重收费

大家车网 2011-10-21 07:17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

本报讯 (记者李妍)昨天零时起,粤东高速公路联网收费区域实行货车计重收费,涉及惠州、深圳、河源、梅州、汕尾、揭阳、汕头、潮州等地市的高速公路,总通车里程为1208公里。交通部门希望此举能从经济源头上切断车辆超限超载的原动力。

根据有关方案,货车正常装载部分及超限30%(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按现行高速公路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的收费标准计收通行费,货车凡超限30%以上的部分,每超限1%,应缴通行费在现行收费标准下增加4%。

广东省交通厅表示,计费方案不改变广东省高速公路目前的按车型分类“元/公里”的通行费计费方式与现行费率模式,只在此基础上对超限货车的超限装载30%以上部分加收通行费,对空载和轻载的2轴6轮以上货车给予降档收费优惠。

据介绍,广东实行相关货车计重收费的方案后,合法运输、正常装载(含超限30%以内)的车辆,通行费较实施前没有增加,相反略有降低,因营运货车通常有一定机率的空载而享受降档收费优惠。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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