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0-17 07:16 来源:京报网 作者:
昨日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对首例“飙车危驾案”的两名涉案司机作出一审判决,彭某和侯某均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处拘役及罚金。
今年5月11日12时许,彭某驾驶桑塔纳轿车行驶至密云县一路口的红绿灯处,被侯某驾驶的宝来轿车“别了一下”。随后,两人开始驾车在密西路上追逐、相互别挡,在驶入溪翁庄镇一村庄内时仍相互追逐,直至两车在别挡中同时撞上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帕萨特轿车,造成3车损坏。后彭某下车又持砖头将侯某驾驶的宝来轿车前挡风玻璃砸坏。
据两名司机回忆,事发时他们驾车的时速均超过100公里,而两人行驶的道路最高限速不过60公里每小时,两人均属于严重超速驾驶。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彭某、侯某,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惩处。鉴于彭某、侯某认罪态度较好,对其依法从轻处罚。据此,根据被告人彭某、侯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分别判决被告人彭某拘役4个月,罚金2000元;判处侯某拘役2个月,罚金1000元。
责任编辑: 可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