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0-17 08:02 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因为一辆宾利车不听从管理,保安队长用石头将宾利多处划伤,造成15万元损失。昨天,记者获悉,西城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今年6月14日晚,胡女士驾驶一辆白色宾利轿车,到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附近吃饭。她将车停放在一处大厦门口,虽遇保安劝阻,却没有听从。保安队长张某决定教训一下车主,遂用小石子将宾利车的车门、前机器盖等处划伤。胡女士次日发现车身多处被划伤,便报了案。民警经侦查将张某抓获。
“这辆宾利是我花350万元买的。”胡女士说,全车喷漆维修费共花了15万元。对此,西城检察院唐海娟表示,按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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