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10-13 08:18 来源:北京晚报杨昌平 作者: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女司机蒋某在驾车时,因感觉被别的汽车剐蹭,而“飙车”追逐对方,最终造成两车相撞,两名路人被撞伤的后果。蒋某本人也成为《刑法修正案(八)》于今年5月1日实施后,首名因追逐而涉嫌犯危险驾驶罪的司机。
今天上午,门头沟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已经被取保候审的蒋某未按时到庭,法官不得不宣布延时开庭。上午10时,蒋某终于来到法院,此案遂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今年5月15日下午,年仅23岁的蒋某驾驶宝马轿车在行驶中,感觉被一本田轿车剐蹭。她下车和本田女司机王某理论此事。但王某觉得并没剐蹭,双方争吵。蒋某称,她正准备报警时,本田车突然加油离开。她非常生气,驾车猛追并强行并线,致使两车相撞并冲出隔离带,将途经此地的王女士及女儿撞飞,并撞损路边两辆车。
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危险驾驶罪,规定“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公诉人表示,对追逐竞驶的标准目前还没明确的司法解释,通常将其定义为行为人以寻求刺激、赌博竞技等为目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高速行驶,反复并线,违法超车。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