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1-08-29 22:06 来源:汽车之家 作者:
(大家车网 交通政策)8月4日,家住济南市的张女士,驾车从京台高速崮山收费站上高速,在济南绕城高速济南南收费站下来,收费员收了她5元通行费。“去年有次走这段路收了我15元呢。”对于5元的通行费,张女士既高兴又意外。收费员告诉她,从崮山到济南南恰好符合5元最低收标准。
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降低后,以小车为例,从入口收费站到出口收费站,行驶里程小于(不含)20公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5元;行驶里程大于等于20公里、小于(不含)32.5公里,计费10元;站距超过(含)32.5公里,计费金额与原标准一致。
济南南收费站站长李美秀介绍,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调整后,由济南东、港沟、蟠龙、济南西、长清等5个收费站上高速,在济南南下高速车辆,通行费由原来的15元降为10元;由崮山到济南南由原来的15元降为5元。其中,崮山到济南南的车流量最大、车辆受益最明显。目前,从崮山上高速、在济南南下站的车辆日均约300辆,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来自长清大学城的车辆。据测算,由崮山到济南南的车辆,每年可减少通行费支出100多万元。再加上从其他5个收费站到济南南的车辆,仅此一项,收费站年减收300万元。
自6月28日至今,山东省高速公路最低收费标准由15元/车次降低为5元/车次调整已一月有余,已有很多车主受益。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