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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堵切莫忘提高市民的交通文明意识

大家车网 2011-03-28 14:23 来源:易车网 作者:李岩

 刚刚过去的日本地震,给日本带来了重创。而日本民众处变不惊的状态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地震后人们涌出大楼却都自觉在绿化带避难,没有谁停留在马路上;地铁停运,安静地等待;加油站限制供应,汽车有秩序排队等待……

灾难之下,人们对生命的了解更加深刻。远离灾难的你、我作为交通的参与者,也应具备尊重生命的意识。此外,遵守交通秩序、自我行为约束是对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最起码的要求,任何人都不可能作为旁观者置身其外。提高驾驶员的素质、行人的交通意识,不应只是口号,而应该内化为人的责任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文明。

道德说教还不如用触目惊心的数据来提醒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我国交通事故致死率几乎是世界平均值的6倍,占全球的五分之一,是交通事故最多的国家。从2001年至2006年,我国道路交通死亡人数一直徘徊在每年10万人左右。每年有超过1.85万名的14岁以下儿童死于交通安全事故,死亡率居全球首位。

去年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次将交通法规上升为国家法律。“机动车经人行横道须减速让行”、“行人违反交规也将受重罚”、“对酒后驾车处罚力度加大”、“轻微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在交通法实施之前,开“霸王车”、走“螃蟹路”司空见惯。违章不受罚、处罚过轻,久而久之,养成了交通陋习。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改变陋习,不仅需要法律的制约,更需要驾驶人增强尊重生命的意识。

从区分交通事故的主次责任到醉驾逃逸上升为刑事责任,法律条文中强调了人的责任意识。而事实上,开特权车、霸王车的大有人在。违反交通法规,却免于处罚,或者处罚较轻。官员无视法规,横行其道,难免给老百姓们做了不好的示范。所以,建议从整顿公务车入手来治堵不无道理。

交通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遵守交规、重视路权、珍惜生命是每位交通参与者的义务,你、我概莫能外。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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