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7-09 07:31 来源:易车网 作者:
(记者张太凌 王贵彬)东五环路“7·28特大交通事故案”发生已近一年,该案造成7死1伤,3辆车严重损毁,肇事司机刘平因交通肇事罪获刑6年半。
昨日下午3时,朝阳法院就该案引发的8起人身损害赔偿、3起车辆损害赔偿诉讼作出一审宣判,判决被告肇事车主李令洪、司机刘平,肇事车挂靠单位路翔物流运输有限公司(简称路翔公司)及投保的保险公司,向事故死者亲属及伤者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548万余元,向受损车辆支付财产损害赔偿61万余元。
下午2时30分,四被告中,肇事司机刘平和车主李令洪的代理人缺席,刘平的母亲,坐在法庭的角落里,神情黯然。事故8名死伤者中,只有富康车遇难司机郭庆丰的亲属到庭旁听宣判。
昨天下午3时,法院开始宣判。判决认为,被告保险公司应在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并对所有事故受害方进行平均分配,不足部分,由另三被告共同承担。被告李令洪作为肇事车辆的实际车主,并雇用刘平驾驶车辆从事运营活动,应对车辆运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路翔公司、刘平应与李令洪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另据了解,“7·28特大交通事故案”发生后,法院已查封了路翔公司的20余辆货车。
追访
原告:将举行周年悼念
“7·28特大交通事故案”中,造成中建三局5名职工遇难。昨天,他们的代理人李振江对判决表示满意。李振江称,因遇难者的家属都在外地,不便到庭听判,他会将此结果向家属们进行通报。
遇难者郭庆丰的儿子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但对判决能否得到履行感到担忧。“我最关心的是什么时候能给我爸、我妈一个交待,而不是像现在只拿到一张判决书。”
据了解,事发后,郭庆丰亲属只收到了2万余元的丧葬费。郭庆丰亲属表示将在7月28日事故发生一周年时,在事发地悼念亲人。
被告:赔偿“走一步看一步”
“我就是一个农民,哪来那么多钱。”昨晚,肇事车主李令洪还不知道判决结果。他在电话中表示,家中已经有一套房产因该民事诉讼案被法院查封、保全,原本买车跑运输是为挣钱,没想到会出事故,现在全家6口人吃饭都成问题,如果赔偿只能“走一步看一步”。
肇事司机刘平的母亲称,刘平仍在服刑,其父已经病倒,家里一年没有挣到钱,现在没有赔偿能力,以后怎么赔她也不知道。
事件回放
2009年7月28日17时40分,朝阳区东五环路上,司机刘平驾驶一辆重型货车由北向南行驶。因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该车逆行进入对面车道,与正常行驶的3辆车迎面相撞,造成7死1重伤、3辆车损毁的重大交通事故。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刘平对事故负全部责任。
去年9月,事故中的遇难者家属、伤者起诉路翔公司、李令洪、刘平及保险公司,民事索赔总额648万余元。
去年12月和今年3月,朝阳法院曾开庭审理。
今年4月14日,朝阳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刘平有期徒刑6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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