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轧井盖车翻人亡联通北京分公司被判赔64万

大家车网 2010-06-10 07:03 来源:易车网 作者:王秋实

崔先生开车时车底部剐上通信井盖,导致车辆侧翻,崔先生不治身亡。由于涉案井盖属于联通北京分公司所有,崔先生的母亲和3个孩子将联通起诉到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64万余元。

本报讯(记者王秋实)崔先生开车时车底部剐上通信井盖,导致车辆侧翻,崔先生不治身亡。他的家人为此将井盖的所有方联通北京分公司起诉到法院。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获悉,法院判决联通公司赔偿死者家属各项损失64万余元。

去年11月17日凌晨3点,崔先生开着奇瑞QQ车正常行驶在海淀区马连洼北路时,车底部与路上一个通信井盖发生接触,井盖脱离井口,车辆侧翻,崔先生脑部受伤,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交管部门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但表示无法查清侧翻事故的成因。

由于涉案井盖属于联通北京分公司所有,崔先生的母亲和3个孩子将联通起诉到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64万余元。联通公司称,涉案的井盖可能被他人移动过,应当由直接的侵权人承担责任,因此不同意赔偿。案件审理中,联通公司申请对崔先生事发时是否系了安全带进行鉴定。

法院认为,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联通公司作为井盖所有方,需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才能免除责任。而联通公司提出井盖可能被他人移动,却无法提供相关证据,不能证明己方不存在过错。

同时,交管部门对联通公司有关负责人的询问笔录上显示,该单位对井盖并没有日常维护规定和责任分工,可见联通公司未能尽到管理层面的注意义务,没有对涉案井盖进行及时、有效的维护、保养,应承担此事故中的赔偿责任。而崔先生是否系安全带与此次事故的发生,并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因此没有批准联通的鉴定申请。最终判崔先生家属胜诉。

责任编辑: 许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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