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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化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可选择仲裁

大家车网 2010-06-04 09:53 来源:易车网 作者:徐雁初 陈敬明 王钦钦

“我们两家扯了一年多的问题在仲裁中心解决了!”前日,十堰市第一例引入仲裁方式的交通事故调解成功。

交通事故过去主要由交警调解,调解不成的则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诉讼程序复杂、时间长,而且要请律师、付诉讼费,很多当事人不愿用法律的途径解决。为了缓解这一矛盾,该市交警支队引入仲裁机制解决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

交通事故仲裁程序是,先由交警调查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民警开展调解,调解成功的,送交仲裁办理相关手续;未达成调解协议的,移交仲裁员开展工作,仲裁理赔一般在7天内结案,且实行“一裁终局制”。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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