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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是否收“油费”惹争议 合法性不明确

大家车网 2010-06-04 09:28 来源:易车网 作者:

近年来,“拼车”在各大城市悄然流行,渐成一种既经济又节能的时尚出行方式。但由于政策空白,“拼车”至今面对合情合理难合法的尴尬,应从制度层面对其作出有效规范与合理引导。

“5月26日(周三)去上海,有去上海的车可以顺路搭我吗,我出50元路费……”5月24日晚上,网友liuyan1981在合肥某论坛发帖不久,很快就得到了回应。现在许多网络论坛上,都能看到“拼车一族”发布的信息。记者深入调查发现,拼车在享受诸多好处同时,也面临许多困境和疑问。

一问:收“油费”该不该

家住合肥市亳州路的申先生每天开车到高新区上班,一个月下来油费就有1500多元。因此,他决定找人拼车,分摊一下。 “如果有两三个人拼车,每人每次出5块钱,我就能省不少油钱。这对拼车的人也很划算,5块钱也只相当于乘出租车的三分之一。 ”

这两年,随着石油价格一路走高,养车成本节节攀升,“省点油钱”成为许多有车族寻求拼车的主要目的。但相关管理部门对有偿拼车不太赞成。 “只要私家车主向随行人员收取费用,就有经营性质了,无论收费是多是少。 ”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出租车管理所张所长认为,有偿拼车在实际中容易和“非法营运”混淆。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并根据情况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追究刑事责任。

但“收点油费”就涉嫌“非法营运”,许多拼车族对此难以接受。家住合肥市包河花园小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起初她拼车也不收钱,但有人觉得不可理解,“收了一点钱,大家都心安理得”。家住舒城县、在合肥上班的朱先生认为,“拼车就像是邻里之间的互相帮忙”,“一开始会收取少量费用,但是后来大家熟了,也就不好意思收了”。如果这样会涉嫌“非法营运”,他们怎么也想不通。

“有偿拼车属于民法领域调整的范畴,‘无明文禁止即自由’,在民法中未作禁止性规定的即为合法。 ”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宏光说,有偿拼车与非法营运有本质区别:拼车具有特定性,以节约为目的,但是非法营运具有不特定性、从事活动的长期性和以营利为目的。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有偿拼车与非法营运的界线,而有偿拼车适当收取一定油费不能等同于以营利为目的。

二问: “安全带”牢不牢

虽然没有具体统计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拼车族在各大城市都是一个日益壮大的群体。除了“非法营运”这个“紧箍咒”时被念起,安全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运输管理角度来看,有偿拼车如果发生纠纷,当事人利益难以保障,因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对此,拼车族往往以“挑人”拼车的方式保证安全。申先生说:“我会找女孩子,或是文静一些的男生一块拼车,这样比较安全。 ”王女士的拼车条件则是“绕道不带,吸烟不带”。但记者采访发现,很多拼车族都是通过网络联系,对方身份及其他情况并不很了解,因而拼车途中人身、财产等安全依然存在一定风险。

合肥市运管处有关负责人提醒:“私家车除了购买交强险以外,许多没有购买其他保险。在遇到突发事件之后,随行人员的赔偿问题往往不能落实,尤其是非第三方交通事故的情况下。 ”实际上,拼车族因交通事故发生纠纷并不罕见。

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李祥律师指出,无论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对于乘车人因交通事故而受到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拼车车主均应承担赔偿责任。李祥律师建议,私家车主接受拼车,最好事先签订相关协议,并为车上人员购买相应保险,防止将来发生纠纷。

三问: “亮绿灯”行不行

在国外,我们常说的“拼车”即“汽车共享”,已经比较普及,并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在今年上海世博会上,德国城市不来梅提供的“汽车共享系统”案例就是一个典型。据测算,160辆汽车共享发挥的实际功效,可以替代1000辆不共享的汽车。

有关数据表明,我国私家车平均每天的使用效率只有一个小时。陈宏光教授认为,这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贫乏,环境承受力弱,有偿拼车不仅可以节约出行成本,而且有利于推动节能减排,同时有效缓解现在城市的交通压力。 “有偿拼车对社会来说利远大于弊,理应多加鼓励并大力扶持。 ”

据媒体报道,去年浙江省杭州市在全国率先试点倡导市民拼车出行,但仅限于私家车无偿拼车,试点情况尚不明朗。对于有偿拼车,全国各地依然“态度模糊”。拼车对营运市场的冲击,可能是多数城市政府“保持沉默”的重要因素。

多位出租车司机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有偿拼车是在跟他们“抢饭碗”。合肥市新亚出租车公司李师傅说:“我们交了很多钱才取得运营证,有偿拼车是对我们利益的直接损害。 ”据他透露,目前在实际交易中,一张出租车营运证已经炒到70多万元。

但有专家分析指出,非营利性私车拼车与出租车行业不存在业务冲突,因为出租车的换乘频率非常高,其利润是靠高收费和“量”的积累来实现的;而拼车人员则是固定的长线客户,行车路线单一,收费低廉。即使存在利益关系调整、现实管理难题,也不是政策缺位的真正理由。因为拼车出行最大的受益者是生活在城市里的多数人。

专家指出,有偿拼车的合法性问题长期搁置,既不利于拼车出行有效规范,又不利于客运市场健康发展。他们建议,政府相关部门有必要细化相关规定,划清非法营运和拼车行为的界线,在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要支持部分市民拼车出行。针对有偿拼车潜在的各种风险和对营运市场的可能影响,也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相关规则,合理规范积极引导,保护大多数人的合法权益。(记者吴林红、实习生丰 静)

【相关链接】

上海划清拼车与黑车界线

去年11月,上海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负责人表示,拼车等合乘行为与“职业黑车”在形式要件上存在五大区别。拼车者多为“特定群体”,大家路线一致、目的地相近,开车者不以谋利为目的,而黑车以谋取不当利益为目的。

杭州率先鼓励市民去拼车

去年,浙江省杭州市交通管理部门在国内率先为拼车出行“正名”。根据政府出台的拼车方案,拼车行为必须遵循“平等自愿、非营利性、有车一族”的原则。

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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