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5-12 08:26 来源:易车网 作者:凌吕华
(凌吕华)拖挂车司机小张驾驶车辆操作不当,将人行桥中央桥墩撞坏,相关部门将小张所在货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工程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安装费等经济损失71万余元。本案中,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驾驶员小张负全部责任,故小张所在的某货运公司应当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
本报讯 (凌吕华)拖挂车司机小张驾驶车辆操作不当,将人行桥中央桥墩撞坏,相关部门将小张所在货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工程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安装费等经济损失71万余元。近日,松江区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小张在本市某货运公司做专职货运司机。去年10月,他驾驶拖挂车沿高速公路行至一人行桥下时,因操作不当,撞上左侧护栏桥柱,致使该桥中央桥墩受损,影响正常通行。
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小张负全部责任。该路段的组织建设和管理单位多次与小张所在货运公司联系,协商赔偿事宜,但该公司总以种种理由推脱,结果被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驾驶员小张负全部责任,故小张所在的某货运公司应当对原告的损失予以赔偿。
据此,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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