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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营运车辆将燃油消耗量准入制度

大家车网 2010-05-10 09:43 来源:易车网 作者:

“2011年2月28日前的新购车辆,将依据《过渡期车型表》和《燃料消耗量达标车辆表》进行核查,其型号不在《过渡期车型表》之列,并且参数及配置判定不合格的车辆,将无法办理营运证。”近日,记者从南京市运管处获悉,对从事营业性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将采取准入制度。

不符标准不发营运证

据了解,目前南京市道路运输行业近6万辆营运车辆,多数为大吨位、多客座的大型客货运车辆。南京市运管处王伟熙副处长表示,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用于营运。

而从2011年3月起,新购车辆的型号不在《燃料消耗量达标车辆表》的,不予办理营运证,车辆在《燃料消耗量达标车辆表》的,在对车辆参数及配置进行实车核查后判定合格的车辆才准予办理营运证。

运输车辆能耗减12%

“这样做不仅是为了节能,而且还有降低出行成本的考虑”,王伟熙副处长还介绍,2003年,燃油费占道路运输总成本的22%,而到了2010年这一比例接近40%。今后每吨汽、柴油每增加1000元,客运每人公里的运输成本将增加1分,货运每吨公里的运输成本将增加1.5分。只有降低车辆的燃油消耗,才是缓解能源短缺矛盾重要手段。

王副处长说,按照交通部的这项政策,通过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的实施,运输车辆的能耗将减少12%以上,这样一辆大客车一年仅减少的碳排放就相当于减少2.5辆家庭小轿车,那么南京市6000多辆长途和旅游客车,一年就可降低相当于1.5万辆以上小轿车的碳排放。不过对于南京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不以汽油或柴油为单一燃料,以及总质量不超过3.5吨的运输车辆,目前暂不按照本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 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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