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4-29 15:16 来源:易车网 作者:
长期以来,占路经营现象始终是困扰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日前,《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严禁违法占用道路、公共场所从事摆卖、餐饮、机动车清洗和修理等经营活动。违反前款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0元罚款并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从事摆卖、加工等经营活动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罚款并没收其违法物品和工具。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东丽区执法部门已从日前开始对违法占路经营进行全面治理,做到不留死角和空白。尤其对非法占路市场、外溢市场、楼群集市、露天烧烤、马路餐桌等行为加大治理力度,营造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