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4-22 09:29 来源:易车网 作者:彭玲
昨日上午9:50左右,合作化路与东流路交口,一辆黑色轿车与另一辆轿车发生碰撞,黑色轿车驾驶员乘对方报警时驾车逃离现场。合肥交警支队公巡一大队接到报警后对逃逸驾驶员进行追查,并很快查明了其身份。
负责此案的民警告诉记者,这只是一起车损在1000元左右的轻微交通事故,双方车辆都有保险,完全可以通过快速理赔来解决,但由于一方在发生事故后逃逸,他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和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发生事故后逃逸是最愚蠢的处理方式。 ”
自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离开现场的;报案后无正当理由离开现场后又返回的;送伤者到医院后逃匿的。
交警部门呼吁,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有线索或现场目击了事故发生的,应积极向交警部门反映,交警部门将对协助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车辆及提供有效线索的人员、单位,给以表彰和奖励,并给予保密。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破获车损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的,根据车损事故的具体情况给予人民币500元以下的奖励;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破获伤人(轻伤)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协助破获伤人(重伤)、死亡事故肇事逃逸案件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协助破获特大交通事故(死亡三人以上)肇事逃逸案件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