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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消费潜规则 高速公路被低速应降收费

大家车网 2010-04-21 07:26 来源:易车网 作者:周文

十大消费潜规则 高速公路被低速应降收费(0) 大家车网

高速公路收费问题位居“十大消费潜规则”第二位。(资料图片)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周文 实习生 田玉娇) 高速公路因维修只能低速通行却按“高速”收费,汽修店“绑架”车主……经过数月的消费者及网民的举报和评选,广东省消委会昨正式公布了2010年“广东十大消费潜规则”,一些新鲜的潜规则高调走进人们的视野。记者了解到,针对高速公路维修期收费普遍存在的问题,物价部门已进行广泛调研,并已经拟定了“降价收费指导意见”初步方案。

4S店“绑架”车主?

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多,汽车的保养维修纠纷日趋上升,很多车主无奈地表示买车后被维修点“绑架”了,维修、保养一旦不在该品牌4S店维修或保养,厂家就不再对该车承担责任。然而,4S店销售的汽车零配件价格及服务费远高于市场价格,同等重量同等质量的一桶汽油,在4S店购买160元,在其他维修店只需68元。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协会负责人表示4S店的“存在即是合理”,对此,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黄志威却尖锐地指出:“这是一种行业垄断。厂家既然在消费者购买其产品时承诺一定时间的维修就应该兑现,不能因为车主在该品牌4S店以外的汽修店进行了维修或者保养,就自行免除这种义务。”

高速公路收费将下降

“十大潜规则”中,高速公路“低速”通行却按高速收费名列第二。消费者投诉称,经常遇到高速公路在修路,导致行车缓慢,但收费标准却仍按照高速公路的标准收费。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提出了一个新鲜名词——“马路消费”。“从车主按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缴付了通行费那刻起,双方就在法律上成立了服务合同关系, 车主就成了马路消费者”,马路消费者在“消费”高速公路时,发现“病路”可以拍照收集证据来起诉,甚至可以用集体诉讼降低打官司成本。据了解,2008年哈大高速就曾因为路面翻修却照收通行费,被38名黑龙江市民告上法庭。

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表示,高速公路收费存在不合理,“有些高速公路甚至把匝道也算在高速内”。广东省物价局副处长李奕雄向记者透露,物价部门正在调研高速公路的收费问题,会考虑适当降低高速公路的收费,已拟定的“指导意见”初步方案正在征求专家、业主、相关部门意见阶段,并有望实质出台。

责任编辑: 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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