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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行酒驾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大家车网 2010-04-21 09:15 来源:易车网 作者:周滔

5月1日起,我省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此后,酒驾将与每年所需缴纳交强险的费用挂钩。一年内数次酒驾的,所需缴纳的交强险费用最高将多交60%。昨日,四川省公安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在省交警总队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这一消息。

相关保费的浮动比例一年一清零,2010年5月1日前发生的酒驾违法不再追溯。

浮动标准

酒驾多了 可能多交570元

算账:以6座以下的家庭自用私家车计算:基础的交强险保费950元,但如果酒驾次数太多(6次饮酒后驾车或3次醉驾或其他),次年交纳的交强险保费增至1520元,多交570元。

告知机制

交警查酒驾 当面说清浮动标准

各级交警部门和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与酒驾违法行为相联系的交强险费率告知机制。

交警口头告知: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张朴介绍,交警在查处酒驾行为时,口头告知被处罚人浮动机制的相关标准;

保险书面告知:各保险公司书面告知投保人酒驾的相关信息记录和浮动标准,投保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承保。

异议处理

投保人有异议 保险公司应帮助联系交警

异议处理机制由四川省公安厅和四川保监局建立,各级交警和各保险公司制定异议处理流程。

张朴称,当投保人对酒驾违法行为信息记录有异议时,保险公司应协助投保人及时向当地交警部门联系。各地交警应及时核实,对信息有误的应予以更正,确保信息记录的准确性。

浮动清零

一保险年度 保费浮动可清零

据了解,交强险保费的浮动实行“一保险年度一清零”。2010年5月1日前发生的酒驾行为,交强险费率浮动不再追溯。

特别提醒

酒驾+事故 上浮费用可叠加

“交强险的酒驾上浮费用与交通事故的上浮费用可以叠加。”保监局财产保险监管处监管一科科长王雪梅举例介绍,一个人开6座以下的家用私家车撞死了人,其所需交纳的交强险保费将因事故上浮30%;如果他再数次酒驾,达到60%的最高上浮标准,该人次年要交的交强险费用将从基础的950元增至1805元,即:950+950×30%+950×60%。

朋友借车酒驾 车主多交保费

“四川保监局建立了车险信息共享平台,省交警总队会通过数据交换,及时向该平台提供酒驾信息。”张朴最后提醒,相关费用上浮,“认车不认人”。就算别人借你的车酒驾了,次年多交保费的是你自己。

相关链接

今年查获酒驾行为4552起

据了解,从今年1月1日至今,共查获酒驾违法行为共4552起,其中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909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643起,执行行政拘留550人。

责任编辑: 吴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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