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4-16 09:35 来源:易车网 作者:施楠 张宏岩
2010年4月1日起,公安部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施行。这是自2003年公安部首次允许残疾人驾车以来,首次扩大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范围。据悉,目前哈尔滨市已有五十多名残疾人向省肢残人协会递交了申办驾照的相关材料。
据了解,2003年9月1日,公安部出台三十项便民利民措施,规定“允许左下肢残疾但其他肢体健全的残疾人驾驶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结束了残疾人与机动车无缘的历史。王凤斌就是哈尔滨市首批申领驾照的残疾人———他因车祸造成左下肢残疾,领取驾照后在市残联的帮助下开设了一间杂货店,平时驾车用于进货,逐渐摆脱了“低保”的身份。
双下肢残疾的彭丽瑾没有王凤斌那么幸运,由于不符合申领条件,多年来只能“望车兴叹”。修改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放宽了残疾人申请驾驶证的身体条件,允许新增的四类残疾人驾驶汽车。这给彭丽瑾等原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带来了希望。
市残联针对这种情况调查发现,目前哈尔滨市驾校缺少残疾人专用训练车,无法提供残疾人培训服务。省肢残人协会主席杜仲告诉记者,新“交规”实施后,黑龙江省已有300多名残疾人向协会登记申请驾驶证,其中哈市残疾人50多名。目前“新交规”已下发,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具体政策和细则正在制定中。
责任编辑: 黄念
上一篇:香港停车不熄火 超三分钟罚320元 | 下一篇:长沙即将开通3条“巨无霸”公交线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