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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警车牌照借他人举报者最高奖500元

大家车网 2010-04-15 09:19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刘继滨 记者 王骁)自今年2月黑龙江省“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级公安机关已接到举报咨询电话千余起,为了进一步发动群众踊跃检举、投诉,省公安厅将从即日起对举报者予以现金奖励。

省公安厅24小时举报电话:0451-82696526(白天)、82696524(夜间)。

4月12日,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接到群众举报,称齐齐哈尔市有一台制式警车,经常出没娱乐场所,影响较大。经过调查发现,该警车为当地某公司所有,没有任何手续,牌照也属于挪用其他车辆的。督察人员随即将该车封存,并对该车警灯警报及牌照进行了拆除,同时要求该公司将车辆改为民用车辆后才可使用。

据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李木介绍,通过近段时间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省公安厅公布的24小时举报电话,也接到了很多有价值的线索,协助查处了一批存在问题的警车和涉案车辆。

为提高整治工作的力度,经省公安厅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对举报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的有功人员(其中包括内部民警),问题一经查实,将给予100至500元的奖励。

1日起,《黑龙江省公安机关治理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处理暂行办法》开始实行。《办法》规定,严禁将警车、牌证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违者将警车、警牌由督察部门予以收回,并对责任人予以通报。严禁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违者将车辆由督察部门予以扣留,并对单位主要领导予以通报。

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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