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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严禁警车"霸道" 外借车限期追回

大家车网 2010-04-10 18:00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场关于警用车辆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的大整治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9日,泉州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再下通牒:严禁警车乱闯红灯、占道停放等行为,一旦发现将下发《公安督察通知书》进行问责。此外,外借的警车应如实登记,将警用号牌变更为民用号牌或限期收回。

底数摸清:

2715辆警车为监管对象

泉州市对警车使用已有严格限制。警车较多的晋江、南安、安溪、惠安等县、市公安局为专项治理的重点单位,交警、治安、刑侦、禁毒、经侦、派出所等办案部门被确定为专项治理的重点警种。经初步摸查,本次专项治理的对象是:全市公安机关现有的警车2715辆,其中“警”牌汽车1776辆,警用摩托车103辆、“O”牌车836辆。办案中暂扣的涉案车辆7542辆。

强势督查:

3月共有7.47%警车涉及交通违法

3月,全市共查处公安机关警车交通违法195辆次,占全市公安机关现有警车的7.47%。涉及警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单位几乎包括市公安局机关的大多数部门和所有县(市、区)公安局。至3月31日,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已签发《公安督察通知书》196份(其中一次交通违法行为涉及两个单位),向各单位通报情况,进行问责,要求说明原因、予以整改。

警务督察部门十分重视群众举报,迅速核查了三起。3月15日,有群众举报“惠安县涂寨镇有村干部违规使用一辆无牌警车”;3月19日,有群众举报“安溪某派出所民警有公车私用行为”;3月24日,有群众举报“南安有4辆已报废警车仍在违规使用”。接到举报后,市公安局迅速介入调查,经查均属实。相关单位已被下发《公安督察通知书》,责成整改。

行动深化:

排查追回“潜在”外借警车

根据各地目前上报的报表统计,全市共有外借警车25辆。“由于历史原因外借的警车,远远不止这个数字。”针对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发现的外借车辆登记不实等突出问题,市公安局逐项排查,制定对策。

治理行动具体要求包括:对未依法进行登记或者牌证不全的警车要补办相关手续;对擅自喷涂警车外观制式或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的要恢复原车外观、拆除并收缴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对喷涂的警车外观制式、安装的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对使用伪造、变造警车牌证的要予以收缴销毁;对挪用警车牌证或将警车、牌证转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要责令纠正、限期追回;对使用的警车为报废、拼装的要予以拆解、报废;对违规停放、不服从交警管理、滥用警灯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警车私用等问题要进行督察,予以通报,督促整改;对在执法办案中违反规定程序随意扣留、扣押的机动车辆要依法依规及时退还车辆所有人,对确实涉案车辆应当扣留、扣押的,要按照规定程序补办相关手续。

据了解,本次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将纳入2010年度县级公安机关年度工作考评。治理工作持续至11月份。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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