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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车辆年审新规 燃油消耗不达标不入市

大家车网 2010-03-30 09:34 来源:易车网 作者:徐前山

今年道路运输业车辆年审换证有新规定,车辆燃油消耗不达标不得进入市场。昨日,市运管部门公布了今年营运车辆年审新规和多项便民服务举措。

车辆燃油消耗不达标不得进入市场。从3月1日起,我市对新增、转籍车辆开展燃油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核查人员根据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行驶证》上记载的车辆型号,检索交通运输部公布的《过渡期车型表》或《达标车型表》进行实车核查,对车辆未列入或经实车核查不合格的,运管部门将不配发《道路运输证》,车辆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新规出台同时,市运管部门还提供多项年审便民举措。

大企业进入直通车,小企业进入快速通道。市运管处直管的200台货车以上规模的大企业,可直接进入便利直通车窗口办理年审换证手续;100台货车以下规模的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可就近到七个中心城区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办理年审换证手续。

为方便经营者,所有年审表格均可在武汉道路运输信息网(http://www.whdyxxw.com)下载,也可到运管部门直接领取。

服务电话全天接。对年审换证工作如有疑问,可拨打市运管处政务中心的3部咨询服务专线,电话号码分别是:59510806、59510807、59478734;如有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问,或发现道路运输违法经营行为,可拨打投诉举报中心的服务专线,电话号码是83641334。

责任编辑: 可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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