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3-24 09:38 来源:易车网 作者:
耗油高、不节能环保,带着“黑尾巴”的客运车辆以后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就难了。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运管局日前发出通知,自2010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新规定,新购置的以汽油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货车辆的燃料消耗量须符合交通运输部规定的要求方可办理道路运输证。
为平稳推进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新规定,按照交通运输部的统一部署,2010年4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为新规定执行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道路运输经营者新购置的客、货车辆必须是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过渡期车型表》中的车型或车辆配置符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达标车型表》的要求方可办理道路运输证。2011年3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新购置的客、货车辆必须符合交通运输部发布的《达标车型表》的要求方可办理道路运输证。
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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