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3-24 09:31 来源:易车网 作者:
4月15日起,江浙沪两省一市进入上海市的各主要陆路道口将启动安全检查特别措施。省世博安保领导小组宣布,我省世博会《进沪车辆通行证》申请办理工作将于4月1日正式启动。届时,在各入沪主要通道将分为持有通行证车道和无通行证车道。
金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提醒说,凡持有通行证的车辆将可通过专用通道快速安检通行;对无通行证的车辆,将逐车检查“三证一单”(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货运车还须查验货单),必要时还需将车辆引导至安检区实施重点检查。因此,申领通行证可缩短在进沪道路上的安检时间,有效避免在进沪道路上的拥堵。
市民可从4月1日起前往全市131个基层公安派出所、车管所申领通行证。需要说明的是,《进沪车辆通行证》仅在市界道口进入上海市时使用,不能作为进入世博园区和其他管控道路的凭证。
通行证实行免费办理
通行证将遵循按需申领、分工审核、一车一证原则实行免费办理。
可申领通行证的个人车辆为:本地号牌车辆;本省户籍或取得《浙江省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人员所有的非本地号牌车辆;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所有的机动车辆。
可申领通行证的单位机动车辆为:本省各级政府机关(含外省市驻浙办事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或取得法人资格的单位所属机动车辆;本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集体、中外合资、外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所属及挂靠机动车辆以及驻浙军队(武警)所属的地方号牌车辆。
除驻浙军队(武警)军(警)牌照机动车辆和人员由部队系统内部自行发放专门证件外,我省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所在地车管所、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通行证,在我省居住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居民所有私人车辆则可向暂住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持证车辆进入上海时,要将通行证粘贴在车辆前挡风玻璃右下角。
全市共设131个受理点
在全市各基层派出所、车管所、出入境管理部门等131个受理点窗口,均可领取《〈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承诺书》和《机动车委托驾驶授权书》样张。市民也可登录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下载申领电子版材料。
单位提请公安机关复核申领通行证时应准备的材料包括:经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签署的《责任书》;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政府机关、外省市政府机关驻浙办事处所属车辆除外);《车辆审核表(单位)》和《车辆驾驶员审核表(单位)》;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驾驶员的劳动用工合同或临时用工合同复印件(股东、退休再聘人员除外)。
个人车辆申领通行证时应提供的材料包括:《〈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车主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驾驶证原件;车辆行驶证原件。申领通行证时,车主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其他人代为申领。
车辆需由他人驾驶的,车主还应出具《机动车委托驾驶授权书》,并与被授权人携带个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驾驶证原件一同至公安机关申领。
个人车辆申领通行证的程序为:(1)车主本人提出申请;(2)公安机关分类受理;(3)受理单位审核;(4)受理单位或指定单位发证。
单位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的程序是:(1)自行审核,根据审核要求对机动车辆及车辆驾驶员进行审核。(2)提请复核,申领单位将相关申领材料递交公安派出所提请复核。(3)受理,对材料齐全的,公安发证窗口单位现场受理。(4)复核,公安发证窗口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复核。(5)发证,对通过审核的车辆发放通行证。
公安机关经对个人车辆申领人递交的信息进行审核,发现车辆未通过年检等依法不得上路行驶的,以及车主本人(包括被委托人)系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保外就医、宣告缓刑、宣告假释、判处管制、劳动教养所外执行等未经许可不得离开居所的,均不予发放通行证。
申领通行证需提前申请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单位申领通行证的,自递交复核或申领材料之日起单位5个工作日,个人申领的在3个工作日后,凭《进沪车辆通行证复核受理回执单》和本单位介绍信,至受理复核的公安发证窗口单位领取通行证(当场受理发证的除外)。
一般情况下,通行证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均有效,但若公安机关发现持证车辆发生不予发证情形以及准驾人员发生符合不得驾驶悬挂通行证车辆出入上海市的,将自动注销相关车辆的通行证和驾驶员准驾资格。
如果一旦发生通行证遗失或被盗的,应填写《〈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补办申请》,并附遗失(被盗)情况说明,单位凭介绍信、个人持车主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原件到原发证的公安窗口单位挂失。受理挂失的公安发证窗口单位将出具《〈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接报回执单》。自挂失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单位可携带《〈进沪车辆通行证〉挂失接报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到原发证公安窗口单位提出补办申请,并于5个工作日后到原发证部门领取。
鉴于世博会期间,前往上海的道路可能会出现拥堵的情况,警方建议市民最好还是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公安机关在受理、办理《进沪专用车辆通行证》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热情服务”的理念,保持良好、真诚的服务态度。在细化发证工作方案、方便于民的同时,将采取“上门宣传、即时受理、预约送证”等多项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辖区群众办理《进沪车辆通行证》。
全市公安派出所为单位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提供预约申领服务,市民也可登录“金华公安局服务在线”(http://www.jhga.gov.cn/GaFront/index.aspx)通知公告栏查询详细事宜。
责任编辑: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