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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司法确认后具强制力

大家车网 2010-03-16 07:28 来源:易车网 作者:闫晓光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荔法宣) 交警的行政调解由于没有终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交警部门调解后又反悔的不在少数,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威信。昨天,荔湾区人民法院和荔湾芳村交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室,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后,将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

交警的行政调解由于没有终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在交警部门调解后又反悔的不在少数,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威信。昨天,荔湾区人民法院和荔湾芳村交警大队成立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室,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后,将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

据了解,司法确认是指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在交警部门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后,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工作机制。

昨天,“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司法确认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该工作室位于荔湾区芳村塞坝路1号(芳村交警大队内),每周三由法院派法官到场进行司法确认工作。在其他时间,如有需要司法确认的,交警可引导当事人到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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