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3-11 09:32 来源:易车网 作者:陈勇 史强
市公交集团第六公司的一项内部规定令司机周志强陷入尴尬:一太婆在公交车上意外摔伤,他主动将她送到医院救治后,不但没受表扬,反而赔了5000元。
4日下午,周志强驾驶514路公汽行至后长街路口时遇上红灯,他正常踩下刹车,没想到车上双手都拎着包的刘太婆却摔倒了。
扶起刘太婆,周志强见她表情痛苦,就主动让车上乘客换乘下趟公汽,他开车把太婆送到武昌车辆厂社区医院。诊断结果是胸椎骨裂,治疗需1500元。
周志强随后咨询公司安全员,得到的答复是:建议和伤者协商解决。因为,公司有一项规定:车内发生伤人事故,损失在3000元以内,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超出3000元的部分,司机赔偿20%。周志强权衡再三,与刘太婆签订了赔付协议:当场支付1500元,以后两不找。
不料,刘太婆的女儿第二天找到公司,称后续治疗还要花钱,要求再赔3500元。周志强只好又赔了。拿到钱,刘太婆很过意不去,她尴尬地承认摔倒是自己造成的。“当时刹车并不急,我没有扶扶手,又背对车头站着,所以就摔倒了。周师傅是个好人,我也是家里太困难,才要了他的钱。”
事后,周志强对公司的规定表示质疑:“工作期间出现意外,责任又不在我,为什么让我个人赔钱?”他希望公司能承担部分费用。
对此,六公司安全部部长李安平明确表示“不可能”。他强调:“这是公司经过职代会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公司1700多职工都应遵守。”
令周志强感到尴尬的还在于,他主动救人、私下了结的做法曝光后,引起同事的误解和埋怨。一个同事公开指责他:明晓得有这个规定,你就让别的乘客帮忙,自己不要动手。一动手就成了你的责任事故,影响我们整个线路的奖金。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