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3-10 12:30 来源:易车网 作者:王月 解菁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精神,经市政府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征收天津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停止征收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之前欠缴通行费的车辆和单位要在2010年3月31日之前补缴通行费。据了解,3月31日底前主动补费的车辆不收滞纳金。过期对应补缴未补缴的车辆和单位予以追缴,并按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
距离补缴通行费的最后期限,还剩不到一个月,所以未办理欠缴通行费补费的车户应抓紧时间。一些车户反映不知道该去什么地方缴费,记者为此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了解。市内六区及新四区,征稽二所,河东区新开路与华龙路交口聚安园底商;征稽六所,迎水道与外环线交口鑫茂科技园底商;塘沽区,征稽一所,经济开发区第五大街37号;汉沽区,汉沽征稽所,汉沽区东风路小学旁;大港区,大港征稽所,大港区津岐公路上古林北;宝坻区,宝坻征稽所,宝坻区城东;武清区,武清征稽所,武清区杨村镇;蓟县,蓟县征稽所,蓟县城西;静海县,静海征稽所,静海县京福公路与静文路交口;宁河县,宁河征稽所,宁河县芦台镇新华道10号。
具体的办理时间为每天8:30-17: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休息。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服务电话:23698168,23698715-111。(文/每日新报 王月 解菁)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