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3-10 06:20 来源:易车网 作者:张伟
近日,记者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提升街路景观效果,我市将在巩固以前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对鞍山街、江湾路、通江街等48条街路的牌匾进行整治。
这48条街路牌匾整治标准为:户外牌匾应当设置在主入口两侧或者门楣上方至二楼窗口下沿处;设置牌匾不得妨碍毗邻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正常生产、生活,不得影响市容、市貌;牌匾悬挂端正,一户一匾;牌匾内容为工商部门注册的代表本单位名称、符号,不得有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等宣传用语;牌匾原则上不得使用喷绘布等低档次材质(全国统一标识的除外),夜间经营的场所应设置亮化设施。
有关部门要求,这些街路上新竣工楼盘牌匾必须按照统一规划和标准经过审批后方能设置,不得擅自设置;已设置但未经审批的牌匾、门面装修,达到审批标准的到审批中心补办审批手续,未达到审批标准的,按规划要求经审批中心核准后重新设置;经过审批但已破损、污旧的应按审批标准及时更新或更换。
据悉,在3月31日前,有关部门将进行法律文书下达工作;4月1日至6月30日为集中整治阶段;7月15日前检查验收完毕。
责任编辑: 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