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3-05 10:44 来源:易车网 作者:王磊
从3月起至年底,昆明市公安机关将开展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如发现警车私用、滥用警报器或非警务人员驾驶警车等情况,市民可拨打电话举报或投诉。
为严格执行公安部《警车管理规定》和《昆明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实施细则(试用)》等管理规定,规范全市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和使用,本月起,昆明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昆明市公安局要求严禁非执行紧急公务超速行驶、不遵守交通信号标志和交警管理、滥用警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严禁警车、公车私用,禁止将警车、公车用于婚丧嫁娶、节日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旅游、钓鱼、扫墓、接送子女亲属、个人迎来送往、个人购物等私人活动和警车交由非警务人员驾驶;严禁非因公务将警车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中小学、幼儿园门口;严禁使用走私、盗抢车辆,严禁使用涉案车辆等16条警车和涉案车辆管理使用规定,确保警车和涉案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相关部门请市民对专项治理警车及涉案车辆违规问题提出意见,发现违规使用警车等情况,可通过市、县(区)两级公安机关投诉举报,举报电话见右表。记者 王磊 实习生 石磊(春城晚报)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 3017349
五华分局 4155723
盘龙分局 3387915
官渡分局 7190140
西山分局 8184111
安宁市公安局 8699110
呈贡县公安局 7479110
晋宁县公安局 7892391
宜良县公安局 7594771
石林县公安局 7786110
富民县公安局 8811110
禄劝县公安局 8965110
嵩明县公安局 7911110
东川分公安局 2120607
寻甸县公安局 2652099-6652
责任编辑: 杨小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