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大家车网!
城市频道: 北京 | 上海 | 广州 | 深圳 | 杭州 | 宁波 | 南京 | 郑州 | 西安 | 长沙 | 温州 | 金华 | 慈溪 | 舟山 | 台州 |
全部地区
当前位置:大家车网 > 资讯 >行业 > 交通运输 > 南京交通新规删除“醉驾肇事终身禁驾”

南京交通新规删除“醉驾肇事终身禁驾”

大家车网 2010-02-25 07:08 来源:易车网 作者:

 据新华社电 记者日前从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已获得通过,此前条例草案中提出的“醉驾肇事终身禁驾”的条款被删除。

立法审查未能通过

记者了解到,日前,南京市酝酿出台新的交通管理条例,为对醉酒驾驶形成威慑,条例草案在征求意见时曾有这样的条款:“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这一提法在当时引发了社会热议。

南京市人大相关人士表示,原来的草案规定醉酒驾驶肇事者初定给予终身禁驾,但立法审查中没有能够通过,主要因为国家相关部门对饮酒、醉酒后驾车的行为已有处罚规定,地方条例应与其保持一致。据了解,去年12月17日,公安部颁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酒驾处罚“升级”:“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

此外,条例草案中提出“穿4厘米以上高跟鞋驾驶机动车行为的将予以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的条款也没有被通过。

禁止醉酒骑自行车

南京市新出台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条例规定,酒后不得驾驶汽车外,同样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如果是醉酒,则连非机动车也不得驾驶,这里所说的非机动车包括自行车。条例还规定,如有上述行为现场无法纠正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此外,条例还规定:对燃油助力车、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限制时速为15公里,对违规者可处以50元罚款。
 

责任编辑: 强子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