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2-23 07:01 来源:易车网 作者:
事故经过:2009年2月5日15时46分许,林某某驾驶粤ZQ×××港号小轿车在华丽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怡景花园路段时,该车车头中间与由西往东方向横过车行道的行人温某发生碰撞,之后粤ZQ×××港号小车车头右角再与路边石墩碰撞。
事故经过:2009年2月5日15时46分许,林某某驾驶粤ZQ×××港号小轿车在华丽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至怡景花园路段时,该车车头中间与由西往东方向横过车行道的行人温某发生碰撞,之后粤ZQ×××港号小车车头右角再与路边石墩碰撞。事故造成温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民警说法: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林某某驾驶机动车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及违反限速标志超速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过错;温某在有人行横道设施的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未走人行横道,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过错。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林某某、温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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