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2-07 14:44 来源:易车网 作者:李澜
从主观方面看,前罪是故意行为,后者是过失行为,前者量刑有期徒刑3年至10年,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最高可判处死刑。去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孙伟铭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
“富二代”醉驾连撞6车
我市首例
司机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正常值10倍,奥迪车双气囊爆出后仍驾车狂飙;可能量刑3-10年
本报讯 (记者 李澜)昨日,交警渝北支队宣布,今年1月7日醉酒后,在机场路上连撞六车的奥迪车司机张建,将被公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据了解,这是我市首例以此罪名对醉驾司机提起公诉,而此项罪名最高可判处死刑。
为什么不以交通肇事罪起诉,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两罪有何区别?记者专访了交警相关负责人和法律专家。
直到车撞瘫开不动
据了解,张建生于1988年,家住永川区,现住在陈家坪一城新界小区。张父做汽配生意,身家数千万。当天,张建应客户邀请到渝北回兴的鱼馆吃饭,本不善酒力的张建在客户面前“逞能”,一小时内喝了半斤高度白酒和大量啤酒。
喝到当天下午2点左右酒力发作后,张建摇摇晃晃驾驶渝A LX968黑色奥迪车回陈家坪。他从回兴匝道驶上机场高速公路,当时车流量很大,但张建一上高速路,便提速到100公里/小时。
开出不到1公里,奥迪便撞上前方正常行驶的广本车尾部,将广本撞出主车道。但这一撞,并没有让张建清醒,他继续驾车高速行驶,东冲西撞。短短5公里便连撞六车。当撞上第3辆车时,奥迪的两个气囊都同时打开,张建仍继续开车前行,直到奥迪车头被完全撞坏,无法继续行驶,他才拉开车门,下车后狂吐。
吐完后,他竟窜到高速路中间横躺路上,吓得过往车辆紧急避让,交通秩序一片混乱,险些又酿车祸。直到交警赶到,张建还睡在路中间,满嘴酒气。被撞车辆的司机,在现场看到他这副模样,也一脸无奈。交警将张建送到医院抽血检查。
涉嫌主观故意犯罪
渝北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以前醉酒驾车酿成车祸的,都是按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拘。张建的行为虽没造成人员伤亡,但他明知自己醉酒,仍放任自己开车行驶在车流量大的机场路上,并连撞6车,行为相当恶劣。他的行为也极易酿成其他车辆追尾碰撞,造成死伤。
法律专家告诉记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造成严重后果。
而交通肇事罪的客体是特定的交通运输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大损失。
从主观方面看,前罪是故意行为,后者是过失行为,前者量刑有期徒刑3年至10年,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最高可判处死刑。
酒精量超正常值10倍
前年12月14日,孙伟铭驾车在成都市区内连撞5车,酿成4人死亡。经查,其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35.8毫克。而抽血检测发现,张建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3毫克,超过正常值10倍,比孙伟铭多出50%。
去年7月23日,成都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孙伟铭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故依法判处其死刑。 去年9月8日,四川省高院二审改判其无期徒刑,并赔偿死者和伤者家属全部损失。为救儿子,孙父在身患绝症的情况下,举债100万元赔偿。
记者手记》》
孙伟铭案和张建案,都发生在春节前。孙伟铭案尘埃落定不到半年,重庆版“孙伟铭”又出现了,所幸没造成死伤惨剧。还是那句话,春节快到了,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牢记吧: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机场高速,犯罪嫌疑人在指认现场。 警方供图
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