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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吹响三车整治集结号 意见已经出台

大家车网 2010-02-04 09:17 来源:易车网 作者:

核心提示

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建立“黑名单”制度、处罚按上限……这些措施将牢牢拉住“预拌混凝土运输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建筑沙石材料运输车”(以下简称“三车”)的“缰绳”。记者昨日从全市“三车”整治工作汇报会获悉,《关于强化“三车”交通安全与营运综合治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同意,并于2月1日正式出台。

多部门严格把关

要想做“三车”营运,先得到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意见》规定,市城乡建委应当与混凝土生产运输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营运责任状,市城管局应与有关企业签订交通安全营运责任状,市交通运输局应与建筑沙石材料运输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同时,三部门应督促相关企业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不安装GPS、未按规定放大喷涂车辆号牌的车辆拿不到道路通行证,对于无证仍行驶的“三车”,交警将有权扣车。《意见》提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于无营运资质企业的车辆、未与有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并落实交通安全制度的企业的车辆、未安装GPS终端设备的车辆、未按规定放大喷涂车辆号牌和企业名称的车辆,不得核发道路通行证。

“三车”限速行驶

自日前开展“三车”集中整治以来,我市在处罚力度上屡出“重拳”。近日,我市对交通肇事的混凝土搅拌车所在公司,开了首张高达30万元的罚单。

据悉,1月10日,合肥市一家公司驾驶员驾驶混凝土搅拌车因超车导致5人死亡、1人受伤、3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市安监局对该公司处以30万元的罚款,并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曝光“黑名单”

部分“三车”驾驶司机及车主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违法、违规只是罚点钱就没事了。而新出台的《意见》规定,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三车”违法行为信息和查处情况,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这些“狠招”无不让违法者“发怵”。

同时,建立严重违法“黑名单”制度,对于多次违法违规、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驾驶人、车主、企业,除了从重处罚外,市“三车”整治办公室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并予以公布。驾驶人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驾驶包括“三车”在内的营运车辆;车辆被列入“黑名单”的,收回其道路运输证和通行证;企业被列入“黑名单”的,依法吊扣其许可证、资质证书或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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