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2-02 07:11 来源:易车网 作者:周宇 郭鲲
4月1日起,北京站、西客站、西单、燕莎等本市城区内13个重点区域的白天停车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其他地区、居住区及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不变。
从4月1日起,北京站、西客站、西单、燕莎等本市城区内13个重点区域的白天停车收费标准将进行调整,其他地区、居住区及夜间停车收费标准不变。昨天,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重点区域非居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对调整区域、调整幅度和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场计次收费标准等内容提出了明确规定。<<<说说我的城市停车费是多少
■新增区域
北京站地区 西客站地区 东直门东中街地区 燕莎地区 翠微商业区
据了解,目前本市停车收费标准共划分为三类区域。一类地区为本市重点拥堵区域,二类地区为四环路(含)以内除一类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三类地区为四环路以外区域。<<<我来举报其他拥堵路段
本次区域调整中二、三类区域范围保持稳定,主要是对一类地区范围进行了调整,新增了北京站地区、西客站地区、东直门东中街地区、燕莎地区、翠微商业区等5个区域,并扩大了原有的东单-王府井商业区、前门商业区、中关村西区、西单商业区、朝外商务区、中央商务区(CBD)、金融街商务区、崇外商业区等8个重点区域中后7个地区的四至范围。调整后,一类地区的个数由8个增加到13个。
■确定原则:13区域均为交通堵点
“这13个重点区域的确定,主要是根据近年来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运行监测情况,并综合考虑了区域停车资源、停车需求等多项因素。这些区域均为功能集聚、车流量大、交通较为拥堵的商业、娱乐、办公区域,基本涵盖了目前市区交通拥堵的重点区域。今后,还将根据试点政策实施效果及区域交通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区域范围。”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调整方式:首小时后收费加价50%
市有关部门介绍,本次只调整13个一类地区的停车收费标准,二、三类地区不做调整。本次停车收费调整的13个区域均属一类地区,现行收费标准为2.5元/半小时。<<<价格上涨对我的出行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一类地区非居住区停车场白天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单位:元/半小时)
注:1.占道停车小型车首小时内5元/半小时,以后7.5元/半小时;大型车首小时内10元/半小时,以后15元/半小时。
2.非露天停车场经营企业可按不高于政府规定的标准,自行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3.其它停车场收费规定及标准仍执行京价(收)字[2002]194号、京价(收)字[2002]324号、京价(收)字[2002]326号、京价(收)字[2003]106号、京发改[2004]495号、京发改[2004]1860号、京发改[2008]181号等文件规定。
按照“占道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区域内非居住区占道停车场、路外露天停车场、非露天停车场白天(7:00(含)-21:00)小型车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分别上调为:5元/半小时、4元/半小时和3元/半小时。同时,为促进占道车位周转,减轻道路拥挤,对占道停车首次实行了累进加价政策,首小时后收费加价50%,即第一小时为10元,第二小时起为每小时15元。
■调整目的:引导车辆进停车场和地下
“这样,理顺不同类型停车场收费的比价关系后,可以引导车辆更多地停到路外、地下,有利于缓解道路拥堵,也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的地下和路外停车资源。”市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我不愿意进地下停车场的原因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较大的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一类地区占道停车首小时收费均在10元及以上。此轮调整后,本市的首小时占道停车收费水平仍低于上海市、深圳市,与广州市基本持平。
“目前,这13个重点区域停车位约占全市总量的5%左右,调价后,政府将相应提高向占道停车企业征收的占道费标准,保证调价收益用于道路及停车设施建设和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实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市有关部门表示。
据介绍,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城市交通拥堵、环境污染、出行安全等问题逐步突显。本次调整的目的,就是要缓解交通拥堵,通过价格杠杆调节小汽车使用,鼓励市民公交出行。
■其他调整:大型活动期间计次收费
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庙会、游园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停车难、乱收费等问题一直是近年来价格投诉、举报的热点。《通知》对此进行了明确:大型活动期间停车收费可由计时收费改为计次收费,收费标准为四环路内(含)每次20元,四环路外每次10元。具体活动事项、执行时间和范围,由活动举办地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事先公告。
大型社会活动期间停车场计次收费标准(单位:元/次)
注:1.对在计次时段之前进入实行计次收费区域内的车辆,在计次时段内仍实行计时收费。
2.对在实行计次收费区域内办理了长期停放手续的车辆,停车场经营企业不得另行收取停车费。
3.举办大型社会活动期间,机动车停车场应按规定明码标价。
“大型活动期间停车具有集聚集散的特点,尤其是散场时,会有大量车辆同时离开停车场。考虑目前实行的计时收费,在车辆离开时缴费时间较长,不利于迅速疏散车辆,所以我们选择更为可行的计次收费。”市有关部门介绍。
据了解,2009年花博会期间,有关部门曾成功进行了停车计次收费试点,有效缓解了由于计时收费造成的拥堵状况。
■配套措施:重新核定车场经营单位
新收费标准实施前,市有关部门将重新核定重点区域内停车场经营单位、车位数等基本情况,并上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完善重点区域及周边道路停车设施,加大对“黑停车场”的查处力度,并依法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停车行为,维护正常秩序,为市民和停车企业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择机试行占道停车特许经营
此外,有关部门还将进一步规范停车行业管理。健全停车经营企业退出机制,择机试行占道停车特许经营,加强对停车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快推进停车信息诱导系统和非人工收费系统的建设,提高停车服务质量和水平。落实停车场明码标价牌统一编号、信息公开和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公告制度,加强市民和舆论监督,约束企业行为。
有关部门表示,为进一步综合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本市将继续加快城区道路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强停车需求管理,综合应用经济、法律、价格等手段,统筹解决交通拥堵问题。今后,随着城市功能布局的优化,人口分布将更趋合理,也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
■相关链接:差别化收费是国际通行良策
根据交通经济学中的当斯定理和实践经验,单纯“以供养需”,通过道路建设增加道路容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交通拥堵问题,新建道路往往会引起新的交通需求,而新的交通需求会产生更大的交通问题。
20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和地区开始研究和实施交通需求管理,如:香港、新加坡、伦敦、东京、纽约、多伦多等城市实施了控制车辆拥有、调整交通拥挤收费、提高中心城区停车费、控制中心城区停车位数量等一系列需求管理政策,特别是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实施效果良好。
■官方释疑:为何未进行听证?
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按照本市价格听证目录,机动车停车收费不属于价格听证事项。
考虑到停车收费调整涉及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为更广泛、更直接地了解、吸纳市民合理化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分别组织召开了专家学者(交通、经济方面)、有车族和无车族、停车经营企业等多个层次、不同方面的座谈会,并委托区、县相关部门召开了调价区域内街道、居委会、常驻机构、市民及停车企业等参加的座谈会,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本市重点区域停车收费调整方案的意见。
从各类座谈情况看,各方面总体赞成政府在综合采取多项交通疏导措施的同时,采取价格手段,通过调整重点区域停车收费标准,引导出行,调节重点区域交通量。
责任编辑: 吴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