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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今年将要增设7000处公共停车泊位

大家车网 2010-02-01 09:25 来源:易车网 作者:

1月31日,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哈尔滨市畜禽产品药物残留监督办法》、《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哈尔滨市居住区公益性服务设施管理暂行办法》三部民生新规2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保障了市民食用畜禽产品的安全性、建立了城市停车场管理制度、规范了社区娱乐场所的建设。

《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公开拍卖

该《办法》的施行,结束了哈市停车场管理无法可依的局面。办法中,对公安交管、城管等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哈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停车场的主管部门,哈市城市道路管理部门负责道路停车场的占道管理和人行道停车场的管理。

《办法》规定,哈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大(中)型建筑、商业街区、旅游区、居住区,应当同步配建、增建停车场。已配建停车场达不到改变使用功能后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标准的,应增建停车位或异地就近补建停车场。无法补建停车场的,公共建筑所有者应异地就近配建停车场。

同时,《办法》还对公共停车场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今后公共停车场经营权,坚持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公共停车场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确定经营者。已无偿取得经营权的,行政许可有效期满后,应当通过招标或者拍卖方式重新取得经营权。而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则根据不同性质、不同类型,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公共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开具税务发票的,停车者有权拒付停车费。

《办法》明确了处罚标准:擅自改变停车场使用功能最高罚款5万元。在罚款的同时还要求其恢复原使用功能,确实无法恢复的将被要求在异地配建停车场。

据悉,在今年的规划中,交警部门将在一面街、友谊路、尚志大街、经纬街围成的曼哈顿地区增设公共停车泊位5000个。同时,结合中山路改造,将在从红军街至中山路与香滨路交口路段分段在绿地和人行道下增设2000个左右地下停车泊位,在路两侧人行道上设置进出口,预计到10月份完成。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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