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10-01-27 11:24 来源:易车网 作者:徐蓉
对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与个人,在省级媒体曝光。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云南省文明办、省公安厅决定从2010年起至2012年,在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据悉,除了加强社会监管外,我省还将探索将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良记录纳入征信系统(即消费者信用信息系统,主要为消费信贷机构提供个人信用分析产品)。
七成交通事故因安全意识淡薄
据介绍,目前我省的机动车已有560多万辆,机动车驾驶人有620多万人。尽管道路通车里程已达20.03万公里(其中三级以下和等外公路共19.33万公里,占总里程的96.50%),但由于云南是一个以公路运输为主体的山区省分,道路基础条件差,机动车和驾驶人增长迅速,以及交通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2009年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075起,造成1888人死亡、6549人受伤。分析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和原因,70%以上的交通事故是由于驾驶人和交通参与者的法制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造成的。
摒弃陋习抵制不安全行为
据了解,“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目标是,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公民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明显增强,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执法更加规范。活动首先在昆明市及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取得明显实效后再全面推开。
活动期间,将围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这一主题,重点组织开展以下四项活动:一是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即大力倡导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顺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等文明交通行为。二是“摒弃六大交通陋习”。即自觉告别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三是“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即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四是“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
酒后、无证驾车媒体曝光
另外,要强化社会监督。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监管,制定公务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日常管理、考核、抄告制度。完善群众举报制度,选聘文明交通监督员,通过照相、摄像等方式记录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利用新闻媒体曝光。各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在媒体上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的、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的、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的县级公安交管部门每季度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的公安交管部门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的公安交管部门进行曝光。
州、市公安交管部门,每半年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的、客运车辆超员20%的,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上报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办公室,并在省级媒体曝光。
责任编辑: 陶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