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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不按规定开空调 乘客可电话举报

大家车网 2010-01-27 09:48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前几周,《城市商报》围绕“入冬以来,有个别公交线路空调公交车存在不开空调或者换气设施,但仍然收取空调费”的现象作了一系列的报道和讨论,在社会上引起了相当的反响。市物价部门也对此迅速做出了反应,不仅要求价格举报中心立即进行调查,开出来一系列“处方”。

据价格举报中心调查发现,由于很多公交公司都实行“节油奖”制度,把耗油量作为一个指标来考核司机,导致部分司机通过不开空调等手段来降低油耗,获取奖励,从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日前,苏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联合服务价格处、宣教处召集全市7家公交公司,召开了空调公交车服务收费行政指导工作会议。在会上,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负责人针对媒体披露的问题进行了解释:推行节油奖制度是从提高经济效益、节能减排等角度出发的,并不是为了损害乘客利益。至于部分空调车驾驶员未按规定开启空调,这只是个别驾驶员的个人行为,不是普遍现象。

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就空调公交车相关的价格政策进行了解释,空调公交车的票价是在基本票价上加收一元,空调车应当开启通风设备,保持车厢内空气清新,当车厢内温度高于二十八摄氏度或者低于十二摄氏度时应当开启车辆空调设施,否则不得收取空调费。

市物价部门考虑到此问题是行业普遍现象,所以人性化执法,向到会的7家公司代表下发了《苏州市物价局行政提示书》,7家公司相关负责人也分别在《提示书》上签字。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副局长张祥生告诉记者,由于公交车涉及居民日常出行,因此他们采取了先下发“行政提示书”,先让企业自改,接下来,如果再出现类似行为,物价局将依法进行处罚。“乘客花了空调车的车费,车子却没有按规定开空调,这种行为完全是‘质价不符’。”张祥生说,按照《苏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空调车应当开启通风设备,保持车厢内空气清新。空调车应当在车厢内显著位置设置温度计,当车厢内温度高于二十八摄氏度或者低于十二摄氏度时应当开启车辆空调设施。”如果在符合开启空调的条件下,空调公交车司机没有按照规定开启空调或者换气设施,乘客可以拒绝支付车费,对于已经支付车费的,可要求退回车费。此外,乘客可以将自己的遭遇,及时向物价部门投诉,因为根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费的,物价部门可“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不管是哪方面的问题,空调车司机都应该严格按照规定开启空调,不应该忽略了广大乘客的权益。”

张祥生说,近期物价部门将对市区公交票价进行全面的明查暗访,如再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一起加入到价格监督工作中来。在乘车时,如果空调公交车未按照规定开启空调或换气设施的,乘客可以拒付车费或要求退回车费。同时,可以拨打12358价格举报热线。
 

责任编辑: 林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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