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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保时捷醉驾案当事人 获刑2年3个月

大家车网 2010-01-11 09:18 来源:易车网 作者:名城新闻网

为社会广泛关注的常熟“富二代”蔡学平醉酒超速驾驶“保时捷”致死行人案于1月8日下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宣判,法庭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蔡学平有期徒刑2年零3个月。

案件资料显示和法庭调查查明:2009年10月5日晚上8点半左右,23岁的昆山市花桥镇人蔡学平驾驶价值120万元、车牌号为苏EWH668的“保时捷”轿车在常熟市珠江路由西往东行驶到体育馆南大门处时,车辆越过了双黄线,撞倒正在人行横道斑马线上步行的行人程××,42岁的程××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夜死亡。经苏州大学司法鉴定所检测,蔡学平开车时血液酒精含量为每毫升1.13毫克,属醉酒驾驶。事件发生后,蔡学平被刑事拘留。经常熟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被告人蔡学平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件发生后,蔡学平家人先后赔偿了受害者家属95.6万元,蔡学平在法庭上对自己醉酒超速驾驶的行为表示悔恨,并向受害者程××的家属表示歉意。同时也获得了受害者家属的原谅,受害者家属向法庭出具了原谅书。

法院认为蔡学平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规定,在醉酒后驾车超速行驶,在遇行人过人行横道线时,未能停车让行,驾驶操作不当,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主观上具有过失性,其行为造成交通肇事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责任编辑: 许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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