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2-14 09:05 来源:易车网 作者:栾晓娜
《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早报记者 栾晓娜
明年3月起,上海轨道交通将一律禁止乘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同时,乘客不得携带猫、狗等宠物进站、乘车。
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自行车包含折叠车
据了解,针对轨道交通日常运营中,有部分安全事故或者事故隐患是由乘客的不当行为引起的,这一《办法》也在规范乘客乘车方面作了强化要求,比如一律禁止乘客携带自行车(含折叠式自行车)进站、乘车;乘客不得携带猫、狗等宠物进站、乘车等。
与此同时,针对轨交列车故障频发、夹人夹物危及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情况,《办法》从源头、运营两个方面作出规定,包括轨道交通试运营前,市交通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进行基本运营条件认定;对列车驾驶员、调度员、行车值班员、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提出细化要求。
客流激增可限流停运
《办法》还对应急救援机制和安全事故处理做了专章规定,包括相关管理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制定相关轨道交通应急预案和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运营单位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发生客流量激增等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运营单位应当采取限制客流、停止运营的措施,并及时告知乘客。
同时,《办法》明确了运营单位对乘客的安检要求,首先应当在车站内公告危险品目录和样式;其次是设置必要的安全检查设施,配备安全检查人员;拒绝不配合接受安全检查的乘客进站、乘车;发现有危险品时,应当采取防止危险发生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
派员检查保护区施工
针对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需要规定更具体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的问题,《办法》要求明确划定安全保护区的范围,并进一步明确办理安全保护区内作业许可的条件。《办法》也明确规定运营单位应当派员在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并在一定条件下履行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作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等职责。
责任编辑: 陈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