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2-11 11:40 来源:易车网 作者:刘永生
超载的学生车(大庆星期五记者 刘永生 文/摄 )
近年来,我市一些幼儿园、中小学校为吸引生源租车或买车,专车接送孩子,与此同时,一些私家车也做起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生意。但是,专车接送,家长们是否就没有后顾之忧了呢?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学生车的问题真不少。
两大问题困扰学生车
“那天,我们着便装在采油四厂附近巡查,就在去加油站加油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有点不对劲儿……”11月6日,红岗交警大队队长刘富和勤备一中队队长郝江涛,又一次抓到了超载的黑学生车。一辆限载8人的微型面包车,竟然拉了14名学生。
采访中,刘队长介绍,事发当天,他在加油时发现面包车车身很重,车厢里面似乎装了什么东西,偶尔车身还晃动几下。他立即意识到,车里面装的可能是孩子。
于是,刘队长马上与等候在暗处,身穿警装的勤备一中队队长郝江涛取得联系。他们将微型面包车拦住,打开车门时,他们看到,窄小的车厢里竟然装了14名小学生。为了能拉更多的孩子,车内座椅空隙处摆满了小板凳。
“其实,黑学生车超载的事儿时有发生。今年3月份,我们抓到的一辆定员8人的送子车,却装了20人,四五岁的孩子一个紧挨着一个,连腿脚活动的空间都没有。”刘队长说,在城乡结合部,学生车管理工作存在很多困难。首先就是规范难。条件好一点的村屯,都是用安全舒适的客车送孩子。而条件不好的村屯,用什么车送学生的都有,有的是农用小货车后车厢拉学生,简单支个棚子,里面放几个长条凳子。像这样的学生车,根本就不可能办学生车的相关手续。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学生车超员现象多发生在让胡路区、龙凤区和红岗区等城乡结合部,由于公共交通不完善,部分学生家长图便宜,而黑学生车为了多赚钱,便经常超载。
采访中刘队长告诉记者,目前,学生车主要存在两大问题,学生车不在营运车辆管理范围内,黑学生车的存在并且超载严重。
刘队长担忧地说,超员的学生车拉的多是幼儿园的孩子。一些私立幼儿园,为了减少支出,便雇佣松花江微型之类的小车。司机为了赚钱,经常超载,定员七八个人的车,常常要拉十几个孩子。冬季雪后路滑,这些司机抱着侥幸的心理,拉着孩子上下学,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我市的学生车没有按照营运车辆管理,若保险单所载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但该投保车辆进行营运活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赔偿责任。如果学生车是校车,学校应该承担相关责任,由学校雇佣的车或私家车,将无法保证人身伤害的相关赔偿。
学生车问题形成原因多
在谈到黑学生车超载等问题的治理时,刘队长说:“只有多个部门联手,才能把学生车管好。”
刘队长介绍,一些黑学生车为了躲避交警,通常都是早上起早就把孩子送到学校,晚上很晚才到学校把学生接回家。没办法,他们只好穿着便衣,加班加点守候抓车。在打击黑学生车上,交警部门只能对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搭载学生等进行查处,但处罚力度很小,超载黑学生车根本不在乎一二百元的罚款。如果学生车属于营运车辆,交通部门对偷拉私运处罚的力度很大,可以罚款1万元,黑学生车就会大大减少。
刘队长说,学生车应该按营运车辆管理。交通部公路司《关于对营业性和非营业性运输划分问题的复函》对“运输经营”这个概念作了明确解释:“营业性运输是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由于我市学生车不属于营运车,给管理带来了诸多不便。
那么,我市的学生车为啥不属于营运车辆呢?市交通局稽查支队行政事务科工作人员解释:“我们管理的范围是,我们许可的由我们监管,但学生车不是我们许可的,所以不在我们监管之内。”对于黑学生车是否属于偷拉私运,这位工作人员解释:“不属于。因为是拉学生,如果拉的是成人,我们就会抓。学生车不抓的原因是,如果抓,我们就会用车追,存在一定的危险。”
12月10日,记者与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科取得了联系,一位工作人员解释:“根据《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的学生车,应由交通部门确认,放置专用标识。可现在省交通厅也不认定,省交警总队也没发国家统一规定的学生车标识,我们也挠头。”
那么,教育部门是否对学生车有监督权?市教育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如果是学校的,我们有权监督,要是个人的,我们就没权限了。”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学生车上路前,带着交警部门发放的全省统一的专用行车证和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到市交通局客运管理处办理准认手续。在出示专用行车证和车辆检测报告后,还要出示由交通局签发的“上岗证”,“三证”齐全后,交通局核发准认手续。驾驶员须有3年以上驾龄,违章记录中须连续3年未扣满12分,且连续3年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科周科长说:“如果拉学生的车辆没有‘三证’,我们将对该车进行查扣。”
市民纷纷献策
学生车是否安全,牵动着每个家长的心。采访中,众多市民在呼吁相关管理部门加强管理的同时,纷纷献计献策。
一位政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生车按照非营运车辆管理,学生的安全无法保证。主要部门应该相互配合,研究一个稳妥的管理办法,齐心协力抓好管理。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希望相关部门以大局为重,让孩子们每天都乘坐的学生车更安全。”
朱国臣律师建议,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来规范学生车,这样更便于各部门管理。他说,早在2007年,哈尔滨市出台了国内首部关于接送学生车管理的地方政府规章《哈尔滨接送学生车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要求:经营者应在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使用统一格式合同文本与被接送学生监护人签订服务合同;同时为乘车学生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险理赔金额为20万元。该市还将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只有这样严格管理,才能真正使学生车更安全。
在机关工作的盖先生认为,目前,我是的公交系统可以说是四通八达,基本上能覆盖住城市的所有角落。因此,公交公司完全可以在政府的支持下,在每天早晚上学放学时间,开出送子专车。家长只需在站台下送孩子接孩子即可。对于年龄尚小的孩子,在学校附近的站点,学校可以组织家长或义工来接送孩子。这样做并不费多大的力气,只需政府给公交公司一定的财政支持,同时帮助和监督公交公司做好这份工作就可以。
家住湖滨教师花园的刁先生建议,我们可以学学哈市的做法,哈市有专门的送子公司。政府也应该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出台市场准入制度,让达标的送子车公司来添补市场空白,来满足社会上更广泛的需求。送子车公司是法人组织,它的资本能力,它的设备状况,它的管理水平,必须达到政府管理部门的要求。不能让单独的自然人进入这个市场,因为它不利于政府的监管。
学生家长张波说,我们把孩子送到学校了,可以说,就是把孩子的全部都交给了学校,那么,学校就应该有义务和责任来担起孩子的管护工作。为此,他建议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门,要责成中小学校参与到对这个行业的监管中来,成为政府的眼睛,重视学生的校外安全,乘车安全。
责任编辑: 许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