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2-10 07:11 来源:易车网 作者:倪家宁
本报讯 刚买来的新车,委托了4S店办理一条龙服务,验车上号期间却被4S店的员工撞坏,车主要求调换一辆新车遭4S店拒绝,双方争执近3个月。
张先生8月底在北京拓展工贸发展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全新的宝来汽车。“9月5日我付了全款,当天商量的是9月10日去验车。”张先生回忆,验车当天,他驾着新车和4S店的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但当天新车发生了剐蹭,没能如期验车。于是张先生与4S店签署了一份《代驾协议》,由4S店全权代理上牌服务。
“后来我就没再亲自去,但是9月12日接到这家公司的电话,说我的车出事故了。”张先生说,之后他亲自前往,发现4S店的员工开着自己的新车和一辆出租车相撞,自己的新车“前脸都毁了”。
张先生说,“我提出让4S店给我换一辆新车,他们最开始时同意,之后却反悔,说只能把这辆车修好了再给我。”
采访中,北京拓展工贸发展有限公司方面承认9月12日的事故是其员工造成的。对于拒绝为张先生调换新车的问题,其公司法务部一位姓彭的负责人表示,这有两点原因,第一是原定验车时间为9月10日,由于张先生自己造成剐蹭未能验车导致验车推迟;其次是双方签署的《代驾协议》中规定了验车过程中出现事故,公司不承担责任。
对此,为张先生代理诉讼的董律师表示,这张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委托代驾期间发生事故,其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本身就是违法的。其次,9月12日发生事故当天是周六,办理验车的相关部门均不上班,所以不能视事故发生在“验车过程中”。
采访中,双方都表示,此事已被诉诸法院,双方将于本月16日对簿公堂。
责任编辑: 杨小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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