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2-03 10:05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实施
强行拼车 乘客可拒付车费
“随着城市公共交通的快速发展,一些交通方面的突出问题也日益显现。例如,公交车随意绕道、出租车拒载等方面问题,严重影响了广大市民的正当权益,所以必须尽快解决。”1日,省运管局对即将在明年3月1日实施的《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广泛宣传。
延续许可必须考核合格
《条例》规定,公共汽电车经营期满后,城市公共客运经营者应当提前申请延续,对符合许可条件和专项规划,并考核合格的,准予延续许可。
省运输管理局局长闫长文称,新的规定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有利于政府对运力规模、不同运输方式的比例进行宏观调控;二是有利于促进客运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长期投资、长远发展及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质量。
个体只能申请一个运营许可
出租汽车客运经营实行行政许可制度,个体可以直接申请出租汽车运营许可,实行出租汽车总量控制、限期经营制度。
闫长文表示,目前,我省出租车经营分为公司经营和个体经营两种,长春市个体经营者拥有经营权达270个,这种现象也将得到改变。今后,个体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只能申请一个运营许可。由此可以避免出现一些有钱人炒卖经营权,抬高经营权价格等行业不稳定因素。
未同意搭载他人可拒付车费
一些“黑车”强行拉客、宰客的行为也在法规中予以严格禁止。《条例》中规定,出租车驾驶员载客时应当启用载客标志,不得甩客,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搭载他人乘车;待租时应当启用待租标志,不得拒载,不得以其他方式主动揽客;需要暂停载客时应当启用暂停服务标志。
闫长文说,遇有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的;未向乘客出具客运出租汽车专用票据或者高于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中途拒绝服务或在基础里程内因故未完成运送服务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乘车的,乘客可拒绝支付车费。
设站点要考虑居民出行便捷
根据征集到的市民建议,《条例》还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和站点设置,要遵循居民出行便捷、换乘方便、布局合理的原则,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后再确定。
城市公共汽电车站点由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以所在道路、标志性建(构)筑物、公共设施、文物古迹、重要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的名称统一命名。
变更线路应提前两个月申请
车改线了,市民不知道,白等了半天,这种情况许多市民都遇到过。对此,《条例》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不得擅自变更线路运营方案、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确需变更线路运营方案、暂停或者终止经营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者应当提前两个月,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闫长文解释说,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者取得线路经营许可超过一个月无正当理由未投入运营,以及投入运营后无正当理由连续3日或者年度内累计7日停止运营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经过告知后,可注销其线路经营许可。
公交线路经营期限不超10年
目前,我省各城市公交车经营期限不同,较长的许可期限是30年,还有的是无限期,最短的许可期限是4年。在《条例》中,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经营许可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线路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两个月前,经营者可以向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申请许可延续;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准予延续。
儿童集体乘车需按人数购票
儿童集体乘车的,应当按照人数购买车票;1名成人乘客可以免费携带1名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
当营运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行驶时,应及时向乘客说明原因,并安排乘客免费换乘同线路同方向车辆,后续车辆驾驶员和乘务员不得拒载。不得拒绝持优惠凭证的乘客乘车。不得拒载、甩客、敲诈乘客、站外上下客、滞站揽客。
责任编辑: 杨小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