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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路费取消 的哥起诉九龙出租公司减份钱

大家车网 2009-11-24 07:12 来源:易车网 作者:张太凌

国家今年取消养路费等6项公路收费时,规定出租车企业要相应核减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份钱”)。

近日,的哥张志强将北京北汽九龙出租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九龙出租车公司)诉至朝阳法院,要求公司核减自己的“份钱”。九龙出租车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承包费标准已有明确规定,公司无权核减。

张志强称,2005年5月20日,他与九龙出租车公司三分公司签订了5年的《营运任务承运合同》。在养路费取消前,自己每月5175元的“车份”中,包含了大约110元的养路费。去年12月22日,财政部等五部门发出通知,强调出租汽车企业向出租汽车司机收取的承包费(“份钱”)或管理费中,包含养路费等已取消的收费,要相应核减。

张志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养路费改由司机自己随油交,每升须交燃油税1元钱。按每天耗油20升计算,他每个月就要花600元,而他的“车份”依然没有改变。他曾找到公司,询问核减“份钱”的政策,但对方称不知。

张志强表示,他的“份钱”中每月有1305元的油补。年初养路费取消时,油价也降价了,他所了解的政策是,多出来的油补算是补贴自己支付的燃油税。

“油价涨至现在的6.66元,油补还是1305元。一升油涨4毛多,每个月就是二百多元。”张志强说,自己已经无力承担。

张志强在诉状中,要求公司按每月600元或以上核减“份钱”,并退还之前多收10个月的费用6000元。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电话联系了九龙出租车公司,一工作人员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并反问“有必要跟你讲吗?”另一工作人员则表示,自己不知情。此前该公司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政府对出租车公司向司机所收取承包费标准都有明确规定,九龙出租车公司无权自行对承包费进行核减。

■ 说法

减份政策尚不明晰

“不核减份钱肯定是不合适的。”长期关注北京出租车行业,并多次维权的北汽出租车公司的哥杨国庆表示,至今,还没有听说北京已出台核减“份钱”的政策。

昨日,记者联系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时,出租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但该处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称已有政策出台,但未进一步透露。记者也未在公开渠道找到相关文件。

据了解,今年1月16日,交通运输部下发通知,称一些出租车企业没有对司机的“份钱”进行相应核减,要求坚决纠正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本报1月20日报道)。此后北京市多家媒体引用市运管局说法,称北京相关政策正在研究中,有结果即对外发布执行。
 

责任编辑: 孟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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