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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异地交通违法罚单,要到交警部门核实

大家车网 2009-11-13 09:03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前天,一份来自“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电子警察处理中心”的罚款单让浏阳市民陈先生很疑惑:自己曾开车途经清远的高速路,但实在没有超速啊?他查询后发现自己并没有交通违法记录。经警方确认,这是一张假罚单,目的是欺骗车主通过异地汇款缴“罚款”。

  陈先生接到的“处罚通知书”显示,10月2日,陈先生在京珠高速广东清远路段行驶时,因超速被罚款200元,执行机关是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陈先生说:“我当天确实从该路段经过,但我开车一向小心,都是看着路边的指示标识慢慢行驶,怎么可能超速?而且,这份处罚通知书的公章图案是印刷的,交警的印章也模糊不清。”听说情况后,浏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李定立立即打开全国联网的交通违法处罚系统,发现系统中并没有陈先生的这次交通违法记录。

  李定立告诉记者,像陈先生的这种情况很可能是不法分子在清远市高速公路上看到这辆车经过后,上网查出了陈先生的个人资料,然后炮制了这份假罚单。

  据了解,浏阳市一位跑长途的司机一个月接到了7份异地高速公路超速罚单,通过电脑查询根本没有交通违法记录。

  记者从网上查到,国内此类骗局不少,其中“罚单”落款多与“广东清远交警”有关。民警提醒市民,收到异地交通违法处罚通知书之后,一定要先到当地交警大队处罚大厅核实,谨防上当。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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