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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台规定 机关人员酒后驾驶纪检处理

大家车网 2009-11-02 07:34 来源:易车网 作者:综合报道

据新华社11月1日电 河北省日前出台规定,对酒后驾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行抄送纪检部门制度。

河北省将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并已经出台了具体方案。

为此,河北省公安交管部门将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行抄告抄送制度。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在抄告其所在单位的同时,建立向纪检、监察部门抄送制度,由纪检和监察部门根据党纪政纪予以处理。

公安部门还将会同有关党政机关将其纳入社会综合治理、文明单位和安全生产等项考核工作,对酒后驾驶高发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责任编辑: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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