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0-22 08:29 来源:易车网 作者:
因为对本院干警酒后驾车撞死行人一事负有领导责任,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院长乔国和等三名领导分别受到处分。、
据警方调查,10月14日下午3时30分,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渠哲驾驶豫RA136警车,行驶至南阳市第21小学附近时,将市民王某撞伤。事故发生后,渠哲驾车逃离了现场。经医院抢救无效,王某于当日下午死亡。当日下午6时许,渠哲带着肇事警车在单位同事的陪同下到公安交警事故大队投案,民警对其血液检测后证实,渠哲属醉酒驾驶。当晚,渠哲被警方刑事拘留。
事发后,经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研究,决定给予卧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乔国和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卧龙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周庆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程林行政记大过处分。肇事者渠哲已涉嫌违法犯罪,将依法受到刑事惩罚。
目前,渠哲家人已多方筹集18万元赔偿款交付事故处理部门,以争取受害人亲属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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