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车网 2009-10-14 09:15 来源:易车网 作者:霍敏
连日来,《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处罚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所体现的严法重典,在市民中间热炸了锅。为什么要如此重罚?带着这样的疑问,记者昨日采访了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的负责人。
部分市民交通安全意识较差
深圳市人大内务司法工委副主任刘曙光告诉记者,之所以按照“严管重罚”的原则制定法规,主要是基于当前我市道路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市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较差等因素。
刘曙光说,从1996年至今,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翻了数番,已经从当年的18万辆猛增到今年的138万辆。管理人口也从当年的四五百万,增加到现在的一千四五百万,交通压力很大,交通事故也相应增加,仅去年1年,交通事故造成719人死亡,近3000人受伤,给许多家庭和伤亡者亲属带来悲剧和伤痛。
然而,与严峻的交通形势形成对比的是,不少市民交通安全意识的淡漠,市交警局有关数据显示,去年一年仅电子监控到的交通违章就有几百万宗,平均每月达数十万宗之多。
“闯红灯罚500元效果不大”
“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需要以‘重典峻法’治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秩序,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刘曙光说,《征求意见稿》相对最初的《草案》做出了很大调整,主要就是基于委员们审议时对交通形势作出的判断,而这个判断来自于市交警局对近年来交通事故原因做出的一份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中,很多都是由于没有系安全带造成的,为了避免类似小小疏忽再度酿成惨剧,《征求意见稿》第14条,对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使用安全带做出1000元的处罚。
议论中,还有律师对《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认为它偏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这一点,刘曙光说,这正是特区立法权赋予深圳的权利。早在1996年,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闯红灯罚款5块时,深圳就已经将闯红灯的价码定在了200—500元。如今,国家的相关处罚也已经提升到了这个标准,深圳也再次做出调整,“主要还是因为发现500元的处罚效果并不大。”刘曙光说。
“严法重典绝不是为了罚款。”刘曙光反复申明,这也就是为何《征求意见稿》会对绝大多数处罚做出“主动缴款减半”的原因,“不能享受这项规定的仅限于交通肇事逃逸等几项恶性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征求意见稿》11月份下旬将正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责任编辑: 陶瓷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