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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道路安全整治 2起醉驾撞人司机获刑

大家车网 2009-09-08 08:47 来源:易车网 作者:

      重庆道路安全整治 2起醉驾撞人司机获刑(0) 大家车网  

        昨天下午,江津区召开“道路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公处公判大会”,集中对22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公开予以了处理。在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刑的8人中,其中两起因醉驾获刑。因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李少刚被法院重判两年徒刑,醉酒驾车的王祖宽被重判一年半徒刑。

  老板作伪证被刑拘

  下午2点半,能容纳上百人的江津区法院第一审判大厅已是座无虚席。除了公安、检察院、法院代表,监察、交通、安监等单位代表,以及公交等客运企业驾驶员、驾校教练、社区群众等200余人,都冒着火辣辣的太阳赶来旁听。

  22名肇事者全是男子,当他们被带上法庭的时候,个个头都埋得很低。

  在14名被公开宣布逮捕和执行刑事拘留的嫌疑人中,李大洪因为帮无证驾驶肇事的朋友“顶包”,涉嫌包庇罪被逮捕,租车行老板程迪刚因为将车租给了无证驾驶员并在事发后向公安部门作虚假证明,涉嫌伪证罪被刑事拘留。除了“顶包”的嫌疑人李大洪,和涉嫌作伪证的租车行老板程迪刚,12名被区公安局依法公开宣布逮捕和执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每个人身上都因为交通肇事欠下了一条人命。

  8名被江津区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宣判的被告人,也都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了一人死亡。其中,骑摩托车男子李增强在事故中导致了搭车的女友死亡,而开着三轮摩托车肇事的被告人周义全,在事故中失去了陪伴了他几十年的妻子。

  量刑考虑是否积极施救

  据悉,法院在认定交通肇事和量刑上,除了考虑事故的严重程度,还重点考虑事故后肇事司机是否积极施救和赔偿。因此,撞人后逃逸的司机李少刚,被法院判刑2年,这在8名肇事司机中是判得最重的。法院表示,对李少刚的量刑还属于从轻了的,因为在事发4小时后他投案自首、同时积极赔偿了死者家人7.5万元,法院酌情予以了轻判。

  同样主动投案的司机袁泽全,因为在事故发生后对伤者积极施救,尽管伤者最终不治身亡,法院也对其轻判1年半徒刑。而因为肇事导致搭车的妻子当场死亡的被告人周义全,因为积极施救和悔罪,被法院轻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肇事司机后悔莫及

  “很后悔。”昨天的公判公处大会结束后,在涉案的22人即将带离法庭时,记者询问了3名被告,他们都表示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而刚拿到驾照正准备买车的江津居民王蓉芬,在旁听完后更是拍着胸脯说:“太吓人了,今后开车一定要遵守《交通法》。”交警说,每一起交通肇事案件,都有一个或多个违反道路交通法的行为。本版文/本报记者 肖玉

  昨日,江津法院对一批交通肇事案集中宣判。 

责任编辑: 陶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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